當事人等人遭兄弟姊妹偽造文書,本所協助其等獲得不起訴處分

當事人等人來本所諮詢,他們在父親往生後,遭到一位兄弟姊妹提告偽造文書等罪,因其認為當事人等人趁父親失智,盜用父親的印章、存摺,盜領父親之鉅額存款,經本所與當事人等人分析案情後,發現父親確實有意在生前贈與財產予當事人等人,於是將印章、存摺與密碼交付予當事人等人,授權其提款,而父親雖然失智,但依據醫院的病歷報告,其能理解事務且知曉贈與之法律上之意義。於是,本所協助當事人等人整理相關證據資料並提供予檢察官,順利讓當事人等人獲得不起訴處分。

本所提醒您,親人之間之金錢往來,往往因親情信賴,而僅於口頭約定,然而為了避免爭議,最好還是保留相關證據,例如對話紀錄、書面文件等,以免遭到其他親人質疑,徒增訟累。